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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校车在9月前完成改装每辆可奖3000元

2013年07月24日 13:3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自今年4月南海九江发生校车事故之后,佛山的校车改造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昨日,佛山市政府再出政策加速校车改造,9月1日前完成安全技术改装并获得校车标牌的校车,市财政将给予每辆校车3000元的奖励。

  在昨天出台的《佛山市校车改装奖励实施办法(代拟稿)》中,规定2013年9月1日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用校车安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对2013年9月1日前完成安全技术改装并获得校车标牌的校车,市财政给予奖励。

  按照规定,可以获得奖励的校车的改装范围和改装内容为经改装合格并领取校车标牌的全市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巴公司的校车。据佛山市交警支队此前介绍,目前佛山校车共1300余辆,近一半的校车都需要被改造,而资金缺口达2000万左右。

  按照代拟稿中的奖励标准,市财政对全市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巴公司经改装合格领取校车标牌的校车每辆奖励3000元。具体补贴、奖励办法由各区制订。

  需要申请奖励的学校和其他单位在2013年9月10日前,由申请单位填写奖励申请表并提供车辆行驶证、校车改装发票、校车标牌、办理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单位委托证明报镇(街)教育局审核即可。 (记者/徐佳佳)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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