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路名请问“名”于众
广州市民政局官网日前公示,广州大学城38条道路拟重新命名,一改过去多以地理方位命名的呆板面貌。有受访市民表示欢迎,称原来以方位和数字结合的路名叫人“蒙查查”,不熟悉的人常常会找不到北。
广州大学城道路一直以地理方位命名,如大学城北一路、大学城南一路等,不少群众反映这些名称生硬难辨。为此,广州市民政局将对其中38条道路,以附近高校简称、村名派生、古训典故、诗词等重新命名。新拟名称如“穗石村大街”、“明志街”等,较之旧名,在易识别性和文化蕴涵上确实大有改观。
值得一问的是,这些生硬难辨的道路旧名,当初是以怎样的姿态出现的?如果当时征询过市民尤其是大学城学生的意见,或者直接由他们推选出来,想必不会发生眼下的情况。那么,如果此次新拟名称依然沿袭老办法,不走民意程序,是否就一定不会再出现新的地名“疙瘩”?
地理名称首先是一个指代和识别符号,好懂易记是第一要求,而后方可在历史人文等层面有所兼顾。但须厘清功能次序,不宜为刻意彰显“有文化”,而伤害地名的通俗性和实用性。留心观察一些城市的地名,有的生僻晦涩,有的难记,究其原因,其中不乏与过分追求地名的文化内涵有关。
把起名权更多地下放给普通百姓,就是一种有效途径,也符合法律精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相关名称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而在一些城市,公园、道路等名称多由政府相关部门关门敲定,甚至个别领导“拍脑袋”说了算。令人欣喜的是,政府的民本意识越来越强,问“名”于众日益成为自觉和惯例。
这样做的意义在于,由居民共同赋予名称的城市道路及其它地名,虽新鲜却无陌生感。因为寄寓了自己的情感和祝福,会衍生为对整个城市的热爱。
(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