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南省教育厅:高校录取招生严禁“点招”

2013年07月25日 16:42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河南省教育厅再次发出通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幼儿园不能以实验班为名乱收费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全省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有偿补课等社会高度关注问题,加强对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和以开办实验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的幼儿园高收费乱收费行为的治理。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对于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同时,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在教师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中给予不合格,并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高校录取招生严禁“点招”

  目前全省高招录取正在紧张进行。省教育厅要求,高校招生严禁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以下简称“点招”)及乱收费,严禁高校招生办公室对“点招”考生违规投档。

  对于存在“点招”行为及乱收费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责任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新生入学后,教育部门还将开展录取检查,把高校向社会公开的录取分数线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记者 王红)

【编辑:吴涛】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