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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 148名教师当“教授”

2013年07月31日 14:1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在经历了近3年时间的试点后,正高级中小学教师评审终于在全省“落地”。3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全省范围第一批评审通过的148名中小学老师即将完成公示,成为“教授级”教师,山东省也成为国家试点中小学评审正高级教师以来首个推广到全省的省份。

  今年的7月11日,我省召开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正高级评审委员会会议,全省176名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人员提交了评审材料,这意味着从2010年10月开始试点中小学教师评审正高级职称这一政策在全省推开。

  7月15日,经过评议、审定,全省共有148名中小学教师通过评审,将成为正高级,也就是“教授级”教师,这148名教师既有普通的初中思想品德老师,也有在教学教研室工作的。大部分教师都是“60”后,不过也有几名“50”后和“70后”。在学历上,除了一名生物老师是研究生学历外,其余教师都是本科学历。

  山东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际上,今年的5月17日,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具体安排推荐评审正高级教师317位,推荐范围包括政府举办或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以及民办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以设区的市为单位推荐,而国家教育部提供的正高名额约在200人。但由于今年是第一年推行,不少教师在计算机考核中不够资格,最终只有176人报名。他表示,明年,正高级教师评审申请人数将会大幅提高。

  据了解,中小学教师评审正高级职称试点开始于2010年,山东潍坊等国内三个城市成为试点城市,当年有17名教师在潍坊成为“教授级”教师。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教育部部署,今年3个试点城市的省份都将全面推开这一职称新政,我省为第一家。(记者 张榕博)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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