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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办高中学费将上调35% 增“空调房住宿费”

2013年08月08日 09:19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已经13年未做调整的湖北公办高中学费标准,从今年秋季开学时正式上调。8月7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高职)、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高专)和本科院校中的专科的学费,也将与今秋同期调整。

  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出的通知,省、市级示范(重点)高中的指令性计划生,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675元,一般普通高中计划生,每生每学期470元;普通高中“三限生”的学费标准,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而目前,我省公办高中的计划生学费标准是,省、市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所以,此次学费调价上涨幅度高达35%。

  与此同时列入本次调整的,还有我省全日制高职、高专和本科院校中的专科学费标准。其中,部属本科院校和省属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院校、独立举办的高职院校和高专学校,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本科院校中的专科一般专业按本校本科一般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

  省物价局人士表示,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和高职、高专的学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一直未作调整,如今学生培养成本有较大变化,面临较大成本困难,直接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调价。

  据记者了解,此次调整后的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即原已在校就读的学生,今后仍按原规定标准交学费;而今秋入学新生,将按新标准交学费。

  此外,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仍将按现行有关政策,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记者王媛 通讯员沈佳)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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