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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建立受伤害未成年人救助机制

2013年08月08日 09:5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本市将启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朝阳区、丰台区和密云县成为三个试点,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将被摸底排查,并为其提供补贴和帮助,将开通专门的热线为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庇护,在读的未成年人辍学信息将及时通报其监护人。这是北京市民政局日前下发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的。

  试点工作对象包括:得不到适当监护的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有流浪经历的未成年人;其他因被拐卖、非法雇佣等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通知要求,试点区县对区域内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各类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排查摸底,帮他们建立个案,评估家庭监护情况与需求。对困难家庭予以帮扶,为监护失当家庭的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试点街道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社区青年汇”等,为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监护指导等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生理等方面咨询。

  通知要求建立受伤害未成年人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试点区县开通救助专线,为受虐待的未成年人提供及时庇护;建立困境未成年人补贴制度,民政部门对家庭贫困、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给予补助,防止未成年人因贫困外出流浪乞讨;建立在读未成年人辍学、失学、逃学信息通报制度。如发生上述情形,所在学校应尽快通报其监护人。

  三个试点各有侧重,朝阳区重点探索构建社区保护机制和强化教育保护,丰台区重点探索建立受助未成年人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密云县重点探索开展监护监督和困难未成年人救助帮扶机制。

  目前三个试点区县正在摸底考察,制定具体试点方案,今年10月将开始排查工作,摸清常住人口中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等困境未成年人情况,摸清流浪未成年人重点活动区域,明年将进入实施阶段。(见习记者 李泽伟)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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