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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点治理降低标准违规录取考生等行为

2013年08月21日 14: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8月20日就做好2013年招生录取后期阶段各项工作发出紧急通知,再次强调要求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

  通知指出,招生录取最后阶段,要重点防范和治理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考生、向考生及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录取行为挂钩的费用、高校无计划录取或超出省级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高校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等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省级招办和高校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有关要求,以招生信息“六公开”为基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各省级招办和高校要确保已录取考生可通过指定渠道查询确认本人录取结果,高校要积极宣传本校“绿色通道”入学办法,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政策帮扶。

  教育部重申,对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收取与招生挂钩费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违规招生的高校,视情节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对违规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校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有关领导实行问责。

  另外,教育部还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要积极会同本地公安、工信、工商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招生诈骗行动,形成打击招生诈骗活动的高压态势。针对录取工作后期招生诈骗多发的现象,及早发布有针对性的招生预警,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有冒充高校进行诈骗的案件,有关高校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向社会发布有关情况。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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