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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求禁收校园一卡通首次办理工本费

2013年08月22日 09:4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南方日报讯 (记者/毕嘉琪 通讯员/粤教宣)开学在即,省教育厅官网昨日转发了5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透露,将在近期重点检查有关部门和学校是否按程序从《广东省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选择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用以及是否暂停收取高中学校借读费或借读生学杂费等。

    值得关注的是,学校将不得收取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证或校园一卡通等证卡工本费。

    严查教辅选用有无超出推荐目录

    记者从通知看到,本次检查的内容共有十大类,包括各阶段教育的办学规范、收费性质、收费流程、收费金额等,每一类都有详细的项目说明。

    首项检查内容,将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免费助学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惠民政策经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此外,各地有无将免杂费补助资金,用于发放教师工资、教职工政策性津贴补助和福利,以及用于开展奖教奖学活动等情况,亦将成为核查重点。具体包括:各地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是否按时足额返拨给原学校,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无截留、挪用和挤占教育收费收入,学校有无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等。

    鉴于个别地市教辅选用存在不规范的情况,通知明确将重点检查有关部门和学校是否按程序从《广东省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选择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用,落实“一教一辅”的要求。有无突破范围,以及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禁收高中借读费及借读生学杂费

    针对招生,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就近入学比例、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招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有无收取与学位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公办学校有无举办与升学挂钩的“奥数”等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各种形式的升学考试行为,有无违规招收特长生及乱收费,有无以民办名义乱收费。

    高中阶段学校,是否暂停收取高中学校借读费或借读生学杂费;公办高中有无违规招收复读生、高收费转校生和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及违规使用“择校费”。

    幼儿园方面,则重点检查有无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有无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有无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留位费”、“接送卡费”或“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需要师生共同监督的是,学校是否取消收取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证或校园一卡通等证卡工本费;有无违规收取学生考试费、试卷费、班会费、窗帘费、维修费、保险费等,都将纳入检查范围。

    涉乱收费案件一律上查一级

    通知要求,在9月10日前,各地组织检查组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办将适时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教育收费投诉较多的学校和幼儿园进行重点检查。

    其中,将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学校幼儿园加强回访检查;对查实发生乱收费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将严格责任追究,校(园)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凡是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一律上查一级,经查认定为违规收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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