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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幼儿教育应分类清晰各司其职

2013年09月04日 14:3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开学了,广州市各区教育局施展浑身解数,解决幼儿入园难。如天河区民转公的19所幼儿园如期开学,越秀区为44名低保低收特困家庭幼儿安排学位并全额资助保教费等等。但据报载,天河区的这19所民转公幼儿园除了部分家长觉得“监管更安全”外,由于无法提供家长需要的外教、特色教学,不少教师和学生选择转园。

  今年以来,为完成30%的公办幼儿园数,天河区一举将19所民办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引来不少争议,最终还是顺利开学。但作为消费者的家长,却有切身的体会。一方面因民转公后幼儿园实际能提供的学位数下降了,对某些家长来说,更难获得学位,另一方面是原有民办幼儿园的一些多样化服务被取消了。人们不禁要问,民转公后到底是谁受益?其实,我国的幼儿教育市场化起步较晚,经验不足,难免会遇到曲折,但这并不就意味着官方来办幼儿园会比民办办得更好。因为幼儿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更不是靠计划经济思维就能够解决的。天河区的19所民办幼儿园转为公办之后,教育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服务质量出现波动,教师队伍不稳定,成效如何,仍待观察。

  而越秀区踏踏实实做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帮助需要帮助的老百姓的做法暖了人心。于是我们有了这样一个问题:建立规范完善的教育市场,政府到底该如何做是好?

  照目前幼儿园的发展趋势来看,可以预想未来的幼儿园将在合理的市场竞争中逐渐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纯公办幼儿园,即类似越秀区的做法,政府保障贫困、弱势等群体的教育权利,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专门收纳这些家庭的孩子,这是作为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第二类是慈善群体的半公益半收费形式,政府鼓励有条件的慈善机构、基金组织办慈善幼儿园,或者在社区开办托儿所等,政府给予适当的津贴或政策,由他们再收纳一部分家庭条件一般的幼儿。第三类是纯民办幼儿园,政府不做干预,或可以收取租金的方式,把小区配套幼儿园等放开给民办机构去办。民办幼儿园提供特色化教学,提升教育质量,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运作。

  《荀子-修身》有言:“少而理曰治”,意思是政府措施简少而有条理就是政治清明。因此,如果广州市各区能够达成共识,以或承担、或扶助、或放开的方式,使这三类幼儿园分类清晰、各司其职,其效果或将令人满意。 (马由道)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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