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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每年将有200名教师获大病救助金 最高5万

2013年09月10日 10:4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关爱乡村贫困园丁,建设和谐社会。今天是教师节,笔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教师将收到一份“救急大礼包”:省扶贫基金会与省教育厅联合建立“乡村园丁关爱工程”基金,原则上每年投入总额1000万元救助贫困乡村教师,并为他们建立救助档案。照此计算,广东每年将有约200名贫困乡村园丁每人最高获得5万元的救助金。

  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旨在向我省欠发达地区因遭受自然灾害、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村教师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还将探索我省教师救助新模式,推动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政府支持、慈善组织运作的教师救助机制。

  按照方案,首期救助从今年开始启动。救助范围覆盖全省21个重点扶贫开发县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的农村中小学校在职在岗教师。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2013年开始,当年遭受自然灾害、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即家庭人均年纯收入降到3093元以下;或当年遭遇事故后无力支付公费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报销费用以外个人承担部分的乡村教师。

  据悉,救助申请须由教师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每年的1月15日和7月15日为申请受理日。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详述申请缘由,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所在镇(乡、街道)开具的家庭受灾或突发事故证明、家庭收入证明。患病或住院教师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出入院证明或诊断书或病历首页复印件、主治医生推荐信、医疗费收据复印件(加盖报销单位公章)、各类医疗保险报销三联单(加盖报销单位公章)。若没有公费医疗或商业医疗保险的,可由本人提供情况说明,本人单位提供证明。

  不过,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醒,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所移植器官来源的费用、超出救助标准的费用;营养药、保健药及医疗保健器材费用;整形、美容等导致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残、打架斗殴及违法犯罪等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等情形均不在救助范围之内。

  据悉,学校提交申请材料,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扶贫办审核、广东省扶贫基金会确认后,省扶贫基金会和省教育厅将在官网公示救助信息,为贫困乡村教师建立救助档案,并在首次救助的基础上,力争建立长效机制。 (记者/毕嘉琪 雷雨 通讯员/粤教宣)

  链接

  我省21个重点扶贫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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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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