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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拟规定学校食堂禁售冷荤凉菜、四季豆

2013年09月13日 13:0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学校食安是件大事,《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堂不得外包,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征求意见稿》对菜式有具体规定。

  《江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外征询意见 相关规定分外惹眼

  关键点

  原料监督:定期评议材料供货商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而对食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食安事故: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学校食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怎么办?《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如遇重大事故或可疑刑事案件则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

  昨天,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日前,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江门市教育局联合起草了《江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从学校食堂安全基本要求、人员管理、食品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学生在校就餐食品安全,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食品要留样

  建留样制度 专人负责

  如何保障学生能吃得有营养,又安全。《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食堂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不得供应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此外,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开设有门槛

  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学校应建立膳食委员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近些年,国内一些地方曾发生学校食堂向外承包,导致出现承包者为了赚钱而对食品质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

  为防止此类事情发生,给学生健康带来伤害,《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以保证学生生长发育为目的。

  同时,要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记者 严建广)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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