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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两学生骑改装车坠桥”续:监管成难题

2013年09月17日 16:14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两名中学生骑乘一辆改装电动车,闯上三县洲大桥机动车道发生事故,两人坠桥,17岁的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一名伤者仍在治疗当中。

  记者昨日从警方了解到,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事故主要是因为电动车速度太快,转弯时失控撞上护栏。从去年9月至今,三县洲大桥上已经发生3起改装电动车上的少年骑手坠桥事故,最近两起事故的少年骑手为中学生。

  我市2010年出台规定禁止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但现在大街上依然随处可见穿着校服驾驶改装电动车的中学生,这该由谁来管呢?

  黎明中学门口停着不少改装电动车

  据了解,13日在三县洲大桥上坠桥的两名中学生来自黎明中学。昨日上午9时左右,记者见黎明中学校门外的两车停放点有许多超标电动车,看车的陈师傅说,靠近校门停放的一排电动车都是学生的。这排电动车约有20辆,其中15辆为超标电动车,不少经过改装。陈师傅说,改装后的电动车一辆要8000元左右,他在黎明中学校门外看了8年车,从去年开始,骑超标电动车和改装电动车的学生变多了。

  昨日12时左右,在西二环路与乌山西路交叉口,记者看到许多穿着校服的中学生骑着超标电动车,他们有的是两人一辆车,有的是3人一辆车,一些车子还在机动车道上飞驰。

  警方称“拦不住”教育部门说“很难管”

  如何管住在路面上飞驰的少年骑手?记者采访了仓山交巡警大队的相关人士,得到的说法是“拦不住”。据介绍,警方在路面检查时,这些学生骑车飞速驶过,警方也拦不住。“这些改装电动车车速都很快,如果警方追赶发生意外事故,情况更麻烦。”这名民警认为,光靠警方来遏制中学生骑改装电动车远远不够,他说:“家长为什么花钱给孩子买车?给学生改装车的这些店谁来监管?”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市教育局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的詹羿主任。詹羿表示这“很难管”,他认为,学校的职能决定了在学生安全这一问题上,校方只能以宣传教育为主,我市要求每一所中小学都要开展“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尽管教育部门以各种方式向学生宣传安全教育,但事故的发生让詹羿觉得教育部门的力量是薄弱的,他说:“我们只能禁止学生把电动车骑进校园内,校园外发生在马路上的事情,就需要家庭和社会一同来管理。”

  改装车出事故该谁来赔偿?

  据悉,13日发生的这起事故中,身亡的是骑手,受伤的是坐在后面的学生。这起事故中,各方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两名律师。

  福建金瓯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认为,事故发生在校外,不在学校的管理范围内,因而校方无需承担责任。事故中的电动车是超标电动车,而且经过改装,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可视为机动车。改装机动车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因此,改装电动车的店需要承担责任。骑手本人也要为此事故承担责任,由于他不幸身亡,坐在后座上的伤者可向改装电动车的车店要求民事赔偿。

  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认为,事故发生在校外,校方无需承担责任。身亡的17岁骑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本可以判断改装电动车是一项危险行为,在这一情况下,如果向车店要求改装电动车,则他应在这一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电动车店同意为其改装,应承担次要责任,家长作为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座上的伤者可要求事故电动车骑手的监护人提供民事赔偿。(记者 李锦清 文/摄)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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