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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有教无类怎能以貌取人

2013年09月24日 11:0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学校怎能以貌取人呢?师风师德何在?”近日,记者接到爆料电话称,3年前因大面积烧伤的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仁庄镇学生高龙鑫,今年初中毕业后被该县的石门中学录取。但就在他到该校报到后,因为相貌难看遭到学校劝退,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让这个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遭受了二次伤害。

  高龙鑫无疑是不幸的,父亲车祸去世,母亲离家出走,他自己又遭遇严重烧伤,一度生命垂危。而他又是幸运的,在身体被大面积烧伤后,得到了当地社会各界的爱心帮助,最终把他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并顺利入学。对于这个命运多舛的孩子,包括学校在内的社会各界,理应给予他更多的关爱与呵护,帮助他顺利成长。

  然而该县石门中学的做法,令人失望。在高龙鑫被该校录取以后,学校竟然以“长相难看”为由,对他进行劝退。“有教无类”是大教育家孔子提出来的教育理念,意思是教育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孔子看来,教育连高低贵贱都不能有所区分,该学校却以相貌丑俊来决定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可以说是比以高低贵贱区分学生更加恶劣,实在是荒唐至极。

  考虑到石门中学是一所民办学校,赚钱是学校经营管理者的目的之一,但作为教育事业的从业者,即便要赚钱,也不能违背基本的教育宗旨和精神,也不能忘记教育事业本身所蕴含的人文理念。更何况,我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将民办教育定性为公益性事业,这也就决定了即便是民办教育机构,也要承担起一定的社会公益责任,而不能以赚钱为唯一目的。

  教育应该“有教无类”不能“以貌取人”,到底是大方坦然地接受高龙鑫,然后给他创造一个良好的受教育环境,并且对他身边的同学给予积极的教育和引导,教会他们学会关爱别人,同情弱者,还是像现在这样,把高龙鑫赶出学校,完全取决于这所学校经营管理者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如果最终的答案是后者,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这所学校的经营管理者是不是真的热爱教育事业,是不是能够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合格的人才。如果教育只是一些人赚钱的工具和手段,那么这些人从事教育,绝对是教育的不幸和灾难。 苑广阔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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