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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因难看遭劝退 校方称迫于家长集体请愿压力

2013年09月27日 16:07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3年前遭遇一场不幸,全身95%面积烧伤,浙江丽水市青田县仁庄镇学生高某今年暑假被该县石门中学录取,但刚入学因相貌“难看”遭到学校劝退。当地教育局只好为其另择学校。(9月24日《京华时报》)

  校方的说法是,劝退高某是迫于“学生家长集体请愿”的压力。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生源就是学校的“生命线”,校方的做法似乎无可厚非。可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让利益占上风就本末倒置了。一方面,学校要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其中德育和美育的重要性不亚于甚至要高于智育,而有教无类是教师最基本的德行;另一方面,学校又以此种蹩脚的理由劝退学生。显然,石门中学在搞双重标准,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当地教育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高某只是一名普通学生,他的不幸遭遇本应获得同情和帮助,结果却连基本的择校权利都被剥夺了,校方和家长们的善心何在?无知愚昧的家长们见其相貌“难看”,都担心吓着自家的“宝贝”,进而影响到他们的心理健康。殊不知,自己的威逼利诱、学校无原则的退让才是对孩子们心灵最大的伤害,他们很可能形成自私自利、欺侮、歧视他人等不良品行。

  教师被喻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是他们之所以拥有较高社会地位的根本原因,他们的心灵若不纯不美了,在学生们心中的崇高形象就会轰然倒塌,这会导致学生产生心理上的价值认知冲突。十七八岁正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型的阶段,如果这时他们的思想中掺杂进一些负面的价值取向,将会对其以后的人生产生不利影响。(立深)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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