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称应禁止教职工及家属到学生食堂“争食”
这事发生在北京大学,“主食每个品种限购3个,请自觉遵守。”这个规定张贴在北大多个食堂里,2毛钱一个的馒头,是学生的低价权益,源自教育部、财政部2008年初出台的《关于落实高校学生食堂补贴措施的通知》。(9月25日《新京报》)
高校学生伙食之所以便宜,是因为落实了教育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落实高校学生食堂补贴措施的通知》精神,国家及地方财政对学生伙食予以补贴,体现了国家对学子们的关怀,对于保障学子完成学业极其重要。学子们没有收入,尤其来自偏远贫困地区的学子们,家境贫寒,如果国家及地方财政不对学生伙食予以补贴,在物价飙升的当下,一些学子们恐怕连吃饭都困难,饿着肚子学习,如何能完成学业?与学生相比,教职工及其家属腰包充裕,与学生“争食”,是占国家的便宜,侵害了学子们的合法权益,有辱教师形象与斯文,这已经不仅仅是缺德的问题了。学校实施“限购令”,必要而不够。
限购依然制止不了“争食者”的贪婪,充其量只能使“争食者”少争一点食,学子们的权益还是被侵占。与其实施限购令,不如实施禁购令,明令禁止教职工及其家属到学生食堂“争食”。在这个问题上,学校必须扮“黑脸”,不要怕得罪教职工及其家属。北大发生的“争食”情况,在其他院校也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不愿意得罪教职工及其家属,并觉得是鸡毛蒜皮。
解决教职工及其家属与学子“争食”,思路多多。如,把学生食堂与教职工及其家属食堂分开,各买各的,各吃各的,严禁教职工及其家属到学生食堂就餐或采购,违者严惩不贷;还有,变暗补为明补,把补贴学生伙食的钱发到学生手中,确保学子们吃到肚里。即使饭菜价格一样,没有补贴的教职工及其家属到学生食堂就餐或采购就得多掏银子,等等。教职工及其家属与学子“争食”,须引起高校及主管部门领导的重视。解决这一问题不难,关键是这些领导是否下决心解决这一问题,办法总比困难多。(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