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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菜谱价格将按周公示

2013年10月10日 09:1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针对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学生营养办9日在教育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将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今后,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和原材料采购情况须按周公示,膳食补助收支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则须按月公示。

  通知强调要大力推行粮油等大宗原材料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四统一”制度。对供餐、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单位)严格准入门槛,执行供餐“黑名单”制。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实名制和公开公示制。对受益学生数、补助标准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要定期公开公示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法规、政府采购、资金使用,以及受助学生名单、膳食补助收支、食堂饭菜价格等情况。此外,学校每年还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2次以上(含2次)考核评议和1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有精神异常现象、有不良行为、服务态度评议连续两次为较差的,应予以辞退。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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