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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可参评教授级讲师

2013年10月10日 09:37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明年起,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将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可评为教授级讲师。

  据介绍,凡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从事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皆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记者了解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审批等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执行。评审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安排与全省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同步。(见习记者 蒋雅楠 记者 李海燕)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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