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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城市快速路禁校车上下学生

2013年10月10日 10:3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30日上午,107国道大岭山往长安方向鼎盛家具厂门口路段,发生一宗货车与校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名学生死亡,3名学生受伤。视频截图

  昨日下午,东莞召开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接下来全市各镇街将重新排查、规划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在省道、国道和城市快速路严禁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港湾式公交站除外)。

  9月30日,大岭山发生一起涉及校车交通事故,一辆校车停靠路边等待学生上车时,被一辆牵引挂车侧碰压,造成2死1轻伤2轻微伤。东莞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办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绍培介绍了这起事故产生的原因。

  加快港湾式校车停靠点的建设

  当天的会上,张绍培介绍,大岭山的这起涉及校车交通事故中,虽然校车的责任不大,看似是一起意外,但偶然之中也有其必然的原因。

  “如果我们在规划停靠站点的时候,没有设在107国道上,或者在107国道上有港湾式停靠点,就可能避免这样的意外发生。”张绍培要求,接下来,各镇街宣教办要牵头交警、交通部门,对辖区校车的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进行重新的排查、规划,严禁校车在省道、国道和城市快速路上停靠上下学生(港湾式公交车站除外)。

  市教育局副局长钟建群也要求,各镇街宣教办要联合交警、交通部门,迅速开展这一工作,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各镇街还要加快港湾式校车停靠点的建设,并在校车停靠点增设警示标志等。”教育局要求。

  排查校车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开学前,各镇街宣教办、交警、安监等部门,对全市校车及驾驶人进行了排查,交警部门对校车违法行为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当天的会上,张绍培要求,会后,全市各镇街交警、教育、交通和安监部门,要迅速行动,联合开展一次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形成隐患治理方案,上报镇(街)党委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坚决落实整改措施。

  行动中,各镇(街)要重新核发校车运输许可、校车标牌、重新检查所有校车的安全状况,重新核查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严禁不合格的校车和不符合资格的驾驶人参与学生接送工作。

  钟建群要求,全市各镇街宣教办要进一步完善校车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跟车制度,校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2名跟车教师。“跟车人员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监督,校车驾驶人有违法,跟车人员要承担连带责任。”钟建群要求。

  校车违法按最高限额处罚

  会上,张绍培还要求,接下来,全市各镇街交警大队要继续增派警力,在学校周边路段开展整治行动,严查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重点查处校车随意上下客、超员、超速、冲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校车交通违法,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额处罚,该扣车的扣车、该拘留的拘留。

  此外,各镇街交警大队要联合交通分局严厉打击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搭载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张绍培还表示,交警支队接下来将加大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今后凡是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校车交通事故的,对主管校车安全工作的中队领导要予以免职,大队长和主管校车安全工作的大队领导要诫勉谈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一次造成1-2人死亡校车交通事故的,对主管校车安全工作的中队领导作降级处理。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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