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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区困境儿童实现全部入学

2013年10月23日 16:52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九龙坡区民政局获悉,九龙坡区先后三次提高五保、三无老人供养标准,还通过各种途径保障困境儿童入学、生活。

  九龙区民政局副局长罗顺卿介绍,全区现有五保户1225人,2010年开始利用福彩公益金,新建、改扩建敬老院,并对敬老院基础设施进行改造。

  此外,九龙坡区还对31名社会散居孤儿、52名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基本生活发放范围,困境儿童实现全部入学。(重庆晚报记者 周小平)

  1、哪些人可享受城市三无待遇?

  城市三无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城市居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2、哪些人能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按程序申请报批后,可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3、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标准是什么?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其标准为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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