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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初二女生留下两封遗书溺亡 称在学校很艰难(图)(4)

2013年11月20日 06:4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媛媛书写的第二封遗书。

  父母特别疼爱她 不解女儿为何轻生

  11月11日,媛媛的父母从温州赶回老家。“我才出去20天,女儿就没有了。”父亲张忠告诉记者,媛媛从小学一年级至四年级,都是由奶奶照顾,上五年级后,则由妻子唐治兰照顾,他则在老家四处打临工,一直持续到女儿刚上初二期间,妻子才到外地打工。由于张忠一直在老家找不到活干,便于今年10月16日前往妻子所在的工厂打工。“平时女儿在家,提出不是很过分的要求,都会满足她。”由于媛媛患有胃病,大人们对其很照顾。

  “我宁愿打工也不想读书了。”之前,媛媛这样向父母表达过多次,唐治兰回忆说,女儿乐观开朗,喜欢拍照、唱歌,上初中后虽然有点叛逆,但从没感觉到她自卑。“媛媛自尊心强,最害怕缺少存在感,在学校因成绩差,受同学嘲笑,这些女儿都没有向我们说过。”张忠夫妇不理解女儿在生命最后一刻的选择。

  调解认为学校无责

  媛媛的家属认为,学校离她家仅有一墙之隔,媛媛到了初二,完全没有必要住校,是被迫住进学校的。随后父亲外出打工,造成了媛媛的“被留守”,如果媛媛不住校,家人就不会出去打工,可能就不会发生意外。

  “卷硐乡位于山区,住校学生多,当天媛媛没有进入学校,她是在校外溺亡的,是留下遗书后自杀,在家也应属于家长监管。”学校回应说,该校并没有强制要求学生住校,住校都是经过家长同意的。11月18日下午,经渠县卷硐乡大调解中心组织调解,调解结果为学校没有责任,但家属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学校表示正在组织全校师生捐款,对媛媛父母进行人道主义的安抚慰问。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黄晶实习生罗涛摄影报道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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