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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高校推行学分制 本科生修完学分可提前毕业

2013年11月22日 14:16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根据昨日出台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即日起,我省高校本科专业全面推行学分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本科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修满学分即可毕业。

  学分制,是指高等学校以学分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取得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根据我省新出台的学分制管理办法,我省所有高校本科专业从即日起全面推行学分制,本科生在课程考核合格后可取得学分,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学分即可毕业。

  实行学分制后,我省以学年制学制为基础,确定弹性修业年限:一般基本学制为四年的本科专业学生可在3—7年内修读,基本学制为五年的本科专业学生可在4—8年内修读。我省将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因各种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业或学校认为需休学者可予休学,由学校保留其学籍,并确定其休学期限,但从入学到毕业的年限不得超过所规定的修业年限,即四年制本科不得超过7年,五年制本科不得超过8年。

  《办法》明确,我省高等学校要规定学生每学期或每学年所应修读的最低和最高学分数以及学分计分办法,保证学生学习的质量和进度,以学分为单位合理确定学生毕业、肄业、结业、退学等学籍管理规定;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科学确定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的比例,尽可能扩大选修学分的比重;我省高校之间要逐步实现学分互认、课程互选,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选修课程;要设立创新学分,对国家、省级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中的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学分。 (本报记者 鲜晓荻)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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