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学生体质连降学校不能评先
记者昨日获悉,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今年起实施。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中小学生运动会;初中毕业时每位学生必须至少掌握两项体育锻炼技能。
学生体质下降影响学校评先
我市要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督导与评估工程,从今年开始,每年公布各县(市)区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作为县(市)区学校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县(市)区和学校予以通报,在教育工作评估和综合评优、评先中不予评选。
我市要实施体育师资队伍配备与提升工程。到2015年,中学(含职专)按六至七个教学班配一名专职体育教师,小学按八至九个教学班配一名专职体育教师,小学以上至少配一名专职体育教师。从今年起,各县(市)区要对体育教师进行新一轮的培训与考核,对不能胜任的老师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将公布
我市要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干预工程,每年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以校为单位,每年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测试数据,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每年要对中小学生的体检与体质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和对比,并向社会公布。
各中小学(含职专、民办校)体育教师的运动服装等装备费按每年每人不低于人民币600元的标准配备。到2015年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率要达到100%,合格率达85%以上,良好率达45%以上。
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学校体育场所设施和体育学校的体育场所设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实行对外开放,其他公共体育场所要向青少年学生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从今年起,市教育局将公布各县(市)区、学校和市属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本报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