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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今年起专项督导

2014年02月13日 10:2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教育部召开马年首场发布会,公布《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如遇地震、灾难等教育重大突发事件,教育督导部门将对地方政府和学校的处理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如发生师德败坏、群体舞弊等事件,有关部门也将第一时间派出督导组。

  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包括影响和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考试安全、群体性事件和学校治安、刑事案件、师德败坏等事件。甘肃定西地震、哈尔滨理工大学MBA考试作弊案以及教师性侵学生等事件均属教育重大突发事件。据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介绍,师德败坏、群体舞弊等事件属于“零容忍”事件。

  依据《办法》规定,一旦发生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将评估其影响和危害程度,决定直接派出督导组或者指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实施专项督导。

  督导内容将贯穿地方和学校应对处理教育重大突发事件的各个环节。在预防和准备阶段,督导教育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物资储备、监测与预警等;在应对处理与救援阶段,督导紧急报告、组织疏散、实施救治、开展救援、立案调查等;在过程处理阶段,督导隐患排除、疾病救治、试题泄密和考试群体作弊处置、教师师德教育等;在后续处理阶段,督导恢复重建、环境整治、心理干预、处理结果通报、事后评估等,以及建立健全公告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机制等情况。

  何秀超表示,过去遇到突发事件,教育部也派出人员,但主要是了解情况,没有权力对地方政府进行督导。此次的《办法》将可及时督促地方政府和学校及时妥善地解决事件,有关部门将向社会公众通报相关督导结果。

  据介绍,专项督导结果将作为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于在突发事件中应对处理工作责任不落实、应对不积极、处理不妥当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建议当地政府对其进行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另据教育部统计,在全国30多万中小学中,已有90%的学校完成责任督学挂牌,未挂牌学校主要集中于偏远落后地区。春季开学前,全国所有学校都将完成挂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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