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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今年秋季入学普通高校学费上调至每生4170元

2014年02月24日 09:41 来源:贵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将执行调整后的新学费标准,普通本科每生每学年上调至4170元。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在省物价局公布的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中,本科由现行实际标准每生每学年3558元调整为4170元,提高幅度17.2%;高职高专由现行2600—2800元合并调整为3500元,提高幅度34.6%—25%;艺术类本科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9000元、提高幅度50%,艺术类高职高专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7000元、提高幅度45.8%。

  此外,方案规定,“211工程”大学学费标准除独立学院外,可在上述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211工程”大学和独立学院外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国家示范性专业,可在上述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实行学分制的普通高校,可改按学分制收费,但学分制学费标准学费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

  据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整方案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将高职高专学费标准合并统一并稍作下调。此外,省物价局将督促高校认真落实每年须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勤、助、补、减的工作。省教育厅还将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同时配套出台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入学或终止学业。(本报记者 田 洋)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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