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东莞:校车超载1人 学校必须整改

2014年02月24日 10:1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因为校车超员1人,不但司机受处罚,学校也被交警部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连日来,东莞交警组织警力在辖区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交通违法实施“零容忍”,目前有多辆校车被查处,多所学校被整改。

  2月20日上午7时30分,石排交警大队民警在对石排某学校的一辆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37人,实载38人,超员1人。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驾驶员依法进行了处罚;同时,向所属学校开具了《道路交通违法抄告通知书》,并向石排教育办发出书面情况通报。

  从2月17日以来,石排交警大队联合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迅速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的校车进行集中排查,并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同时,抽调警力每天在学校周边主要路段、路口设置检查岗,重点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施“零容忍”,哪怕校车超员1人,除依法对校车司机严格处罚外,还向所在学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交警部门还表示,市民一定要文明礼让校车,如发现校车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2或各个镇街交警大队的报警电话进行举报。(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谢松良 戴小星 何永胜)

【编辑:朱峰】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