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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租住

2014年03月11日 10:08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强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的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在校大学生自行租住校外民房,但民房条件参差不齐,有的不具备基本安全设施,有的周边治安环境复杂,安全或治安事端时有发生。如,今年1月份,我省某高校两名学生在校外租住期间遭歹徒抢劫强奸,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和财产损失,也为高校学生校外租房安全敲响了警钟。

  《通知》指出,学生校外租房住宿不仅给学校管理工作增加难度,还易引发安全或治安问题,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校外租房住宿问题,充分认识到学生校外租房住宿可能产生的问题和隐患,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把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全省各高校要迅速对本校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情况做一次摸底调查,逐一做好梳理登记工作,全面掌握本校学生在校外住宿情况。对已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说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

  此外,省教育厅强调,各高校要经常性开展学生校外租房住宿检查,对已报学校备案的校外住宿学生,要安排辅导员、班主任等思政干部进行一对一跟踪教育管理。(记者 刘泽飞 实习生 苏倩)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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