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用7年选派1400名骨干教师赴“三区”支教
中新网兰州3月20日电 (记者 闫雅琪)记者20日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甘肃省将利用7年时间选派1400名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省内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支教,把项目实施与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教师轮岗制度结合起来,探索形成提高“三区”师资水平、区域内师资均衡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从2013年起至2020年,甘肃省每年为“三区”培训200名左右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通过选派支教教师和培训当地教师,加快“三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为推动“三区”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人才支持。
此次选派从“三区”受援县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实际出发,由受援县提出需求,结合派出地学校教师专业特长,选择学科专业,派出骨干教师,培训专业教师,切实提高受援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选派教师来源主要从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从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选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也可从省属高职学院选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担任兼职教师。
根据甘肃省的实际情况,在本市(州)内支教的教师,按每人每年1.8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跨市州支教的教师,在甘南州玛曲县、碌曲县和受灾地区(如岷县、漳县)支教的教师,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安排;其他跨市州支教的教师,按每人每年2.5万元标准安排。支教教师要按照所在受援学校的有关规定,与所在受援学校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生活费、住房费、水电暖等有关费用。
本项目计划已启动实施,2015年开展全面检查评估,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适时调整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比较完成的工作机制。到2020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综合评估,对后续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