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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校加、降分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开始

2014年03月26日 10:15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3月25日,辽宁省招考办提醒,所有享受加、降分等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提出申请,未按要求提出申请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定和公示。而所有享受加、降分等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照顾录取政策。

  今年,辽宁省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顾录取有了较大变化,享受相关政策范围缩小。符合申请辽宁高考加分投档的考生主要有:经公安厅审核确认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申请高考降分投档的包括:烈士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获得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获得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省招办提醒有关考生注意本市招考办的通知和各项工作时间安排,以免错过申请时间。(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丁宁 实习生 颜宇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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