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教训9岁儿子致其死亡获刑三年
因一时发怒,44岁周某教训不老实的儿子,9岁的孩子意外死亡。他不但入狱,妻子也要离婚。一时冲动导致家破人亡,他肠子悔青也晚了。
他教训儿子出了意外
延吉市民周某无正当职业。据他交代,去年3月28日,他和妻子发生争吵,晚上回家后发现妻子的包不见了,打电话、四处寻找都找不到她。他生气地询问9岁的儿子,家里谁来过,儿子开始说哥哥来过,后来又改口说不知道。他再三追问,儿子一会儿说知道一会儿说不知道。他很生气,觉得儿子这么小就开始撒谎,必须教训一下。
他一发怒,儿子害怕就往门外跑,结果一下跌倒,他把儿子抱起来放到床上,想教育儿子不要撒谎,于是就打了儿子脑袋、肩膀、屁股几下,还推了儿子的脖子。儿子又开始跑,他在后面追打过程中,儿子又一次摔倒,头磕在地上。这次摔倒后,儿子边哭边说难受。他把孩子送到医院抢救。第二天中午,儿子抢救无效死亡。
儿子没了后,周某并没报案,而是通知了几个亲属来医院,并称儿子是因生病死亡的。一个亲属看到孩子的脑袋有很大的青包,脖子下面也肿了一大块,又询问医生得知,孩子一身伤痕被送到医院,当时怀疑是周某打死了亲生儿子。于是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后将周某抓获。
他承认殴打了儿子,但否认是自己打死的,认为儿子死亡主要是跌倒和疾病所致。
审讯中,周某对自己一时冲动后悔万分,多次痛哭流涕,“这孩子是我30多岁才有的,我拿他当宝贝一样,跟我的命一样,我怎么能把他打死呢?!”
“那几天我和媳妇闹别扭,媳妇走了,找也找不着,我心情就不太好,可能发起火来把孩子吓着了,孩子就到处跑……”他说,孩子有点大了,不听话,学习不用功,老爱撒谎,他寻思必须得教训一下,“我对不起我儿子,我不配当他爸爸……”
无证据认定孩子为殴打致死
经法医鉴定,孩子的死因是外伤性左侧硬脑膜下血肿。
这种外伤究竟是孩子自己摔的还是周某殴打所致?据负责该案的延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法院的法官介绍,公安局和检察院对现场进行了侦查和取证,并走访了大量群众。现场发现地面上确实有撞击痕迹,能确定孩子头部曾磕在地上。现场没有找到周某使用钝器殴打孩子的证据,走访群众并未发现周某经常殴打孩子。在尸检中,也没有发现孩子身上有其他旧伤,无法证明孩子经常遭受家庭暴力。
最重要的,从正常心理上讲,父亲不可能故意把亲生儿子往死里打。造成死亡的后果,应该是意外。加上周某的交代以及现场证据显示,孩子确实跌倒磕到头部。综合分析,结合我国《刑法》“疑罪从无”的精神,最终没认定孩子的致命死因是由于周某殴打所致,因而没有将他定罪为故意伤害致死罪,如果被定此罪,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但周某殴打孩子的行为造成孩子四处逃跑,导致孩子跌倒,头磕在地上受到致命伤,直接导致死亡,因而周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被告人周某提起公诉。
延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过失致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因其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故一审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判决后周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后,周某妻子提出离婚。(记者 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