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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孩遭老师持木棍抽打 当事人向家长赔礼道歉

2014年04月29日 13:51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一位年仅7岁的小学一年级女孩子,因为考试成绩不好,在课堂上遭老师持木棍抽打,导致身上多处淤青,受惊吓后不敢去上学。家长将情况向学校反映后,学校责成当事老师向家长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昨日海口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7岁的女儿在海口市灵山镇某学校读小学一年级,平时住校,双休日在家。4月25日下午,他去学校接女儿回家过周末,晚饭后带女儿去逛街时,发现她神情忧郁,闷闷不乐。他追问孩子怎么了?孩子才吞吞吐吐地告诉他,4月24日上午在学校上第二节数学课时,她考试成绩不太好,老师很生气,持木棍抽打她。

  随后,张先生发现女儿背部、大腿、小腿等身上多处淤青,于是打电话向学校反映,学校方面让他带女儿去检查治疗,周一来学校协商解决。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张先生的女儿阿馨(化名),虽然已经过了几天,她背部、大腿、小腿等多处还有淤青。

  昨日下午,阿馨就读学校的陈校长告诉记者:张先生向学校反映孩子被老师抽打一事,学校高度重视,指派一名分管副校长和办公室负责人找当事老师杨老师谈话,了解情况。杨老师承认是她对学生管教方法不当,打了阿馨,并向家长赔礼道歉。学校责成杨老师赔偿孩子的医疗费和家长的误工费等损失。(记者 廖自如)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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