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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2014年05月08日 13:25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经学校和有关部门确认,对创业团队或项目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10万元。昨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从今年起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同时,将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校创业大学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

  创业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安排

  我省将支持高校建立各种形式的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项目孵化,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辅导,促进项目转化。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安排。在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以外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由所在地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补助地方政府一半。

  大学生创业享受一站式服务

  对小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见规定,当地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对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同时,将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校创业大学生。相关贴息资金,中央属和省属高校,由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安排;市(州)属高校,由市(州)财政解决。而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

  此外,我省将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从2014年起,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各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办公,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记者 郑莹莹)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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