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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招办:高考奥赛获奖不加分 按同等条件优先录

2014年05月14日 09:04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我省高考录取从今年起,取消对“奥赛”获奖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加分政策,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省招办近日明确了这一规定。

  根据今年的照顾政策,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与其他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省招办表示,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记者 刘振)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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