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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育厅相关负责人称学校心理辅导室不能收费

2014年05月16日 10:27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秋季学期起,全省各学校的心理辅导室不能再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心理辅导室要坚持公益性质。

  心理辅导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排解心理困扰的专门场所。按照规定,从今年秋季起,10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设立规范的心理辅导室,学校心理辅导室要单独设置,专室专用,不能混设、混用。

  同时,学校心理辅导室要坚持公益性质,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农村规模较小的学校,要依托乡镇所在地中心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开展巡回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记者张晓丽)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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