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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防作弊别患上技术依赖症

2014年05月19日 10:26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最近一则网帖称,广西公务员考试中有多名考生因试卷“雷同”被判作弊,考生认为被“误伤”,对此,广西自治区人社厅回应称“对考生违纪的判断不存在‘误伤’”。(5月18日《新京报》)

  广西人社厅给出的理由是,对雷同试卷甄别认定是经国家公务员局认定的权威机构直接进行的,“误判概率误差率小于10的17次方分之一。即使乘以今年的考生总人数,也大大小于1”。这样的回应看似专业权威,却难以令人信服。“10的17次方分之一”误差率属于一种理论上的推算,概率只是对事件可能性大小的描述,并不意味着必须有10的17次方名考生才会出现一例错判。有关部门在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直接否认存在误伤,未免失之草率。

  诚然,信息技术的发展带给我们许多便利,但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运用时应该慎之又慎,不能患上技术依赖症。用技术手段对雷同试卷甄别,不能直接拿来作为考试违纪的依据,而只能作为一种调查参考。事实上,有关部门笃信不疑的雷同试卷甄别系统,已不是一两次被指误伤考生。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人社部首次启用这一系统,至少有60名考生因此被判严重违纪,但他们坚持自己没有作弊。2009年国考,有695份试卷被系统判定雷同,引发考生的强烈质疑。

  公考不仅事关考生前途,也涉及政府部门公信力。当系统显示试卷疑似雷同后,有关部门不要急着下结论,而应组织专家对试卷进行分析,调取考场监控录像,听取监考人员情况介绍,彻底弄清事件真相,究竟有没有作弊,有作弊的话又是如何作弊的。这样一来,既能避免考生被误伤,又能顺藤摸瓜,严惩作弊团伙,提高对作弊行为的威慑力。(张枫逸)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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