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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品德加分该不该“瘦身”?

2014年05月28日 15:06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最近,全国31个省区市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陆续公布,各地在整体加分“大瘦身”的同时,有13个省份的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的加分幅度达20分。

  有评论者认为,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也有人指出,思想品德加分缺乏客观标准。高考品德加分该不该“瘦身”?如何完善监督机制?本期话题就此进行探讨。

  【正方】

  加分引导品德 好经还须念好

  ■常生龙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更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强调“德”是做人的根本,是一个人成长的根基。

  但现实并不令人乐观。门庭若市的“培优班”,挤破头的“自主考”,做不完的模拟卷,背不动的大书包……结果是考试分数可能上去了,社会的道德水准却没有同步跟上。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地陆续出台高考加分政策,不少省份给在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加分,以此来引导全社会对学生思想品德培养的重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高考品德加分之所以引起热议,首先是因为加分政策有明显的导向性。过去奥数、科技类、体育项目等领域有较多加分项目,结果导致了社会上的奥数热、科技比赛热等,甚至形成了一个个庞大的培训产业链。而给品德出众和见义勇为者加分,是否会导致一些人为了能够加分,刻意去找寻“事迹”?其次,思想品德的评价不像奥数、体育项目那样有明确标准,类似“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这样的加分规定具体该如何操作?此外,各省区市公布的加分政策中,有的地区没有思想品德方面的加分,有的省份可以加10分,有的省份可以加20分。这容易让人感到疑惑。

  既然是一件好事,就要将其做好。笔者建议,各省份加分政策最好相对统一。全国各省区市在学生思想品德建设方面所面临的问题是共通的,如果选择高考加分政策这一“指挥棒”引导全社会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关注,各省区市在制定加分政策时最好能够相对统一,以便在全社会形成合力。

  加分的项目要具体,便于操作和监督。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空无傍依的德育是没有的。”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总是与学校的智育、体育等融为一体,体现整体育人的价值和作用。不仅学的时候是这样,在学科考试(包括高考)中,同样也包含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察。因此,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思想品德方面的加分政策,着眼点并不在学生日常思想品德的测量上,而在于学生是否有感人的事迹,且在一定范围内被认可和传诵。为了将这项工作做实,13个省份在出台的高考加分规定中,列举了学生思想品德方面一种类型的感人事迹——见义勇为,并对其认定和加分给予了规定。这就比较具体,可以在家长、社会的监督下进行操作。但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感人事迹绝不仅仅只有“见义勇为”这一种,还有其他各种类型。笔者建议,能否像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那样,给出有关思想品德方面的“正面清单”,说明其认定办法和操作流程,让各地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符合要求的新案例,可以进一步补充这一“正面清单”,使其逐渐完善。(作者系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局长)

  【反方】

  主观性加分缺少科学依据和制度保障

  ■程方平

  前些年,在对中小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探索中,就有人提出要对德育打分,结果因无法确定客观、量化的评价标准,而被当做笑谈。

  在某些学校,因对“拾金不昧”的奖励和引导不得法,结果在学校中“丢钱”和“捡钱”的数量激增。在现实中,德育被“污染”的案例并不少见。根据全世界儿童和青少年保护的原则与经验,过分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导向是危险和不负责任的。

  可见在高考中强化德育加分,不仅难以达到倡导德育的目的,还可能会扭曲道德品质的真正价值,其科学性值得怀疑。

  众所周知,学生的思想品质虽在高中阶段初步成型,但内容要远比见义勇为、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之类更丰富、更深层,不仅涉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应包括心理素质和健康情感。所以,作为具有重要导向和照顾实惠的高考政策,若确立不当,很可能会引发严重的教育问题与社会问题。在这方面,国外在高校录取时参考贯穿考生多年学习生活的“社会服务卡”,值得借鉴。

  长期以来饱受争议的“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照顾政策也值得反思。北京市从2014年起新的“照顾加分政策”涉及品德的内容为: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加20分。高中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加10分。尽管通知规定了照顾对象“资格审核”的具体要求,如市优秀学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考生须经中学推荐,市教委核准,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以北京市教委提供的学生名单为准;获区、县级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由区县民政局及市民政局见义勇为处审核盖章。但质疑声仍非常强烈。

  其本质问题在于,学生由于“高考照顾”而沾染了浓重的功利色彩,其消极影响远大于积极意义。况且,在“评选”过程中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屡禁不止,引起社会长期、普遍的批评在所难免。

  相对于绝大多数考生的公平竞争,在各类照顾政策的名目之下,受益的还是极少数人。如果所谓的照顾政策不能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考量,不能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任何所谓的“改革探索”不仅缺少积极意义,还会动摇高考的公平、公正根基。

  加强公示、监督、听证、反馈和惩治高考腐败等制度建设,是保障高考改革能坚守基本原则的最后一道防线。鉴于此,笔者呼吁尽快出台我国的《考试法》,而各省份出台的各项高考照顾政策,则要在国家法的原则框架之下,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成为地方考试法的具体内容,以确保高考改革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原则性。(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网议】

  @追月之人1:品德加分是好事,毕竟高考是全民参与的事情,必然也能做到全民监督。

  @坐家桑明灿: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一切加分政策,不管多么冠冕堂皇,都会沦为拼权、拼钱的游戏!高考不完美,但还算公平,让我们一起捍卫这珍稀的公平吧!

  @午巳丙丁:加分可以,但必须公示,并在公示里说请楚是什么突出事迹加的,招生委集体讨论时赞成多少票、反对多少票、弃权多少票,一旦某加分考生公示后存在问题的,投赞成票的必须追责。集体讨论参与人要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籍贯、曾经就读学校、曾经工作单位、曾经工作地区而回避。

  @微加幸福:高考就是考学习成绩,因为许多学生不是品德不好,也不是不见义勇为,是因为没有表现机会。高考做到公平,唯有看考试成绩!

  @宏谟治世:汉代试图以推荐形式选拔人才,结果是“举秀才,不识书;察孝廉,父别居。”其后发展成为九品中正制。隋唐以科举实现考试面前的相对平等。实践证明,考试固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品德加分定会产生更多弊病。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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