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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将开设与养老相关专业

2014年05月30日 09:4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截至2013年底,辽宁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789.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面对我省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形势,5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针对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十余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老龄事业发展中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省政府各部委予以了认真回复。

  焦点一:居家养老模式创新

  问题:我省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如何以社区为中心,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容,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回复: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居家养老是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上门服务或社区照料为主要形式,面向全体老年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这种养老形式由于具有符合传统观念、不脱离居住社区、不改变老年人生活习惯和邻里关系、方便子女探视等特点,深受老人们欢迎,目前有90%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到2020年,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3000个左右,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凡是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完善。

  此外,省民政厅将发展居家网络信息化服务,将老年服务站点、家政服务企业、120等资源整合纳入统一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及时回应老年人求助、求医等信息。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组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发挥辐射作用。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

  焦点二:“医养结合”模式

  问题:如何在养老机构中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建立医疗准入制度,支持那些符合条件的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范围,从而提高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

  回复:省卫计委负责人表示,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院、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等机构。此外,增加老年病床位;根据目前疾病发生的变化,提倡单独成立老年病谱科,专门培养老年病的专业人才;鼓励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绿色诊疗通道,逐步实现老年人急性治疗在医疗机构、康复治疗回到养老机构的医养双向转诊服务。在社区方面,积极推进为辖区内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全面推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焦点三:养老服务业人员素质

  问题: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就是养老服务业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文化程度较低,专业技能不强,省政府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都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收到了怎样的效果,今后还要出台什么举措?

  回复: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首先,积极支持阜新、本溪、朝阳、葫芦岛这四个城市相关学校开设养老服务方面专业;其次在现有专业基础上设立10个省级的与养老相关的重点专业,建20个养老服务相关的实习基地,设立10个省级精品高校,加强人才的培养;三是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新的改革,本科教育、高职教育、中职教育要协同创新培养,提高学生能力,来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唐心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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