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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出校园安全治理规定 接举报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2014年05月30日 10:37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市综治办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兰州市校园安全保护区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保护区的综合治理,特别是要集中解决全市部分校园及周边区域存在的治安、交通、文化、饮食等各类安全问题。

  我市要求各县区在辖区学校全部建立校园安全保护区,并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十项规定》,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校园安全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将校园安全保护区纳入平安兰州网格化管理范畴,组织大巡防队员和网格员等加强巡逻监控,发现问题妥善处置,或及时上报综治办及相关主管部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校园保护区建设,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要求公安、建设、城管执法、交通、安监、文广、卫生、食药、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认真履行职责,接到举报,第一时间到现场依法处理,又要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各类学校要明确责任领导、固定专人负责,建立对校园安全保护区内问题的巡查、排摸、上报、协助处理工作机制;要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各项工作。(首席记者 郭兰英)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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