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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录取“夺刀少年”宜依规行事

2014年06月11日 10:30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面对歹徒挺身而出的江西“夺刀少年”,近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截至10日傍晚,包括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在内的多所高校与柳艳兵、易政勇所在的宜春三中或他们的家长联系,表示有意招录两名同学。

  如此带有温度的关切之举让人欣慰。它既向社会传递了“好人有好报,行善不吃亏”的正能量,也让人们感受到大学的人文情怀。

  不过,两名同学究竟该如何“上大学”,却成了一个考验各高校乃至高招制度的现实问题。这是因为,按照现行招考政策,对如何处理类似个案并未有先例和经验,相关规定付之阙如。而多地此前颁行的见义勇为加分政策,均要求考生在参加统一高考后才能享有加分。因此,报道中提到的各高校允诺的录取方式,包括保送录取、免试录取、自主招生录取,乃至加分录取、降低分数线录取,其实都面临着一个依规进行、保障公平的问题。

  这里所说的“公平”,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要让见义勇为的考生受到善待,不至于流血又流泪,这个问题目前看来已经没有大碍;而在另一方面,则要维护高考制度的权威、刚性,保障其他众多考生的公平,而非突破规则把“录取优待”当做某种奖励授予见义勇为者。这就是说,对两名见义勇为考生的录取,既要讲“导向”,也要讲“政策”;既要确保“结果公正”,又要保证“程序正义”。

  到目前为止,教育主管部门和部分高校均表达了“按政策办事”的姿态,这样的表态堪称及时。比如,在此事发生后,教育部即委托江西省教育厅看望当事考生,要求待考生恢复健康后另行考试;清华大学招办表示,在既定的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会积极为柳艳兵提供帮助。类似表态,都没有突破现行政策。但也有些高校的表态和许诺,比如江西多所高校表示愿以免试或保送的方式录取两名考生,就缺乏相应政策支持,因为该省迄今为止并未出台针对见义勇为行为保送和高考加分的政策。既如此,如何兑现就很成问题。

  教育公平事关每个社会成员,牵动广泛、影响深远,对此必须树立牢固的规则意识,对突破规则的行为格外慎重。据报道,江西省教育部门已经教育部批准,准备启用高考备用卷为两人开展补考,实行“单考单招”。单考当然没有问题,如何单招却值得探讨。最理想的结果,是在规则框架内最大程度地善待当事考生,既向社会传递鼓励义举的正面价值,又不至于让人们感觉到规则受到突破,损及人们对高招制度的信心。今后如遇类似情况,也可以参照和援引此次处理方式,形成较为固定的“判例”。(左中甫)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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