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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本应在学校上课却车祸身亡 教师称“没注意”

2014年07月03日 13:4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在6月30日之前,14岁的徐晓每天晚上都在位于威远县中心街的戴氏教育补课到9点。但6月30日,他的父亲徐鹏飞却在晚上8点20多分接到了儿子遇车祸身亡的噩耗。

  昨日上午,徐鹏飞带着“上课期间怎么会在外遭遇车祸”的疑问,到戴氏教育威远校区询问。当晚任课教师赵某对此的回答是“当时在忙其他事情,并未注意到徐晓何时离开”。

  培训时间内 14岁少年车祸身亡

  “我们希望儿子成绩能提高,才送他来,结果却在上课时间出了事。两个月就要 12000 元,一个小时180元,说是一对一,那为什么我儿子什么时候走的老师都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应该有监管责任?学校安全管理又是不是存在问题?”据徐鹏飞介绍,徐晓现在上初二,在戴氏教育参加物理、生物等课程培训,培训时间是每晚 6 点半到 9点。而6月30日8点20多分出事时,他应该坐在戴氏教育威远校区内才对。

  让徐鹏飞气愤的,除了任课教师当晚的“不负责”,还有事后的“不负责”。“当天晚上我儿子什么时候走的说不知道,昨天我儿子没有来参加培训,也没有人跟我们联系。直到今天我们上门了,才说当天在忙其他事。”

  教师称“没注意”校方不予回应

  昨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以徐晓亲属身份,向当事教师赵某了解当晚情况。赵某称,徐晓于当天6点30多分到达教室,之后就说不舒服趴在桌上。“我问了他有没有事要不要去看病,他说不用。后来还有其他学生要管,我就没注意到他了。而且他的座位靠近门边,很容易就可以离开。”当记者继续追问该教师中途是否离开徐晓所在教室、事后是否主动联系过徐晓家长时,该教师以“我现在有很多事要忙”为由拒绝回答。

  随后,记者向戴氏教育威远校区校长陈某表明身份,询问当晚事发经过及学校安全管理等相关问题,陈某均以“现在正在协商”为由不予回答。昨日下午,在戴氏教育威远校区内,一位自称该片区负责人的林某,对于徐鹏飞提出的戴氏是否有责任的问题,给出了肯定回答。“肯定有责任,只是责任大小由相关部门来划定。”

  应看教育机构是否尽到合理管理义务

  对于徐鹏飞的疑问,四川省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杰说,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要看戴氏教育威远校区在具备合法办学资质的前提下,作为教育机构方是否尽到合理管理义务。“若尽到相应义务,则不承担责任;反之,就要承担责任。”张杰说,“是否尽到合理管理义务”,应以相关部门的调查为准。(应受访者要求,死者及家属为化名)(记者 王瑶)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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