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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2014年共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977.21万元

2014年07月03日 16:0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7月2日,韶关、肇庆、云浮、清远等四地市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组织下,齐聚清远市召开粤北片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督察工作会议。会上,各地市人社局就业工作主要负责人交流汇报了当地近年来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分析了近年来各地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情况,提出今年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服务于粤北片就业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群体创业就业和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等方面的投入。

  省人社厅副厅长葛国兴要求全省人社系统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深入社区、村居、校园和企业等基层单位,切实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大学生等重点群体数量,为落实政策打好基础;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主动服务、便利服务和跟踪服务,及时帮助群众享受政策;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导力度, 建立挂钩督导机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

  清远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思在介绍清远经验的讲话中全面分析了清远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现状:2003-2013年底,清远市就业专项资金累计筹集30053.2万元,2013年底累计结余比上一年下降了43.4%。

  2013年全年惠及就业困难人员1.11万人,占全市就业困难人员的82%;应届毕业生实现就业5706人,占回到本市报到应届毕业生总人数98%。今年全市共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977.21万元,预计全年可使用资金6000万元(不含补充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支出),预计能稳妥完成省厅要求累计结余比上一年下降30%的目标。就业专项资金在促进就业,特别是在推进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技能鉴定、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参与社保、职业介绍、创业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和最大程度实现了就业困难群体的充分就业。

  梁思强调下阶段清远市将全力以赴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申领各项就业补贴,提高各项就业补助资金项目使用绩效;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因地制宜完善制度,简化流程;抓好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记者/戚莹莹 通讯员/张国平 王艳娇)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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