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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修订守则也是修订“口号教育”

2014年08月04日 14:33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经过2年时间修订,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无论是60后、70后还是80后、90后,当我们静下心来阅读并思考当年挂在墙上的那些永远都不看的所谓守则和规范,然后对比现在的征求意见稿,许多人都会有这样一种看法:现在的守则,“高大上全”的口号少了,道德绑架少了,贴近实际的可以操作的行为要求多了。显然,这是莫大的进步。

  首先,修订后的许多内容具有了现代气息。将“三热爱”具化为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等具体行为,明确了公民之于这个国家的一些基本责任,也有了更加明确的行为指向。当下社会价值正在多元化,市场经济下,个人的权利意识增长很快,但公民之于国家的一些义务和责任不会改变,在一些隆重的场合,如奏国歌时升国旗时要肃立、要行礼的要求不会变。

  其次,删去了道德标杆。比如,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删除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等内容。首先,见义勇为需要许多条件,除了在道义上的要求,还是一项技术活,那么,中小学生有没有这方面的常识。如果让十来岁的中小学生贸然去见义勇为,很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危险,这个危险既包括对伤者的危险,也包括对中小学生本人的危险。常识是,儿童本就是弱势群体,他们最应该接受保护,而不应该让他们成为道德的敢死队。

  再次,许多内容十分具体,也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比如,在守则之中的“爱劳动”一栏,写明了“自己事自己做,积极承担家务”等内容,在“讲文明”一栏,写明了“尊敬父母师长,平等友善待人,自觉礼让排队”的内容,在“讲诚信”一栏中,写明了“不抄袭不作弊”的内容……所有这些,都是可操作的,并且一点都不复杂。不会给学生们带来空洞缥缈的感觉。

  应该说,这一次对中学生守则及行为规范的修订,也是一次修订“口号教育”的过程,显然,这样的修订工作没有“毁童年”,还是对我们过往童年存在BUG的一次打补丁。事实上,只有多一些这样的打补丁,中小学生守则与行为规范,也才会更加完美。(王传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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