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女教师办复婚酒被查处 校长等7人被牵连
遵义市桐梓县一名女教师,因与前夫复婚办结婚酒,触犯了纪委出台的新规,受到全县通报批评。当地纪委称,根据新规定,公职人员及其子女只能办初婚酒。
据悉,受处理的这名女教师姓余,在桐梓县娄山关镇中心学校任教。2002年7月,余老师与在遵义高速公路应急大队桐梓中队工作的成某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两人于2008年协议离婚。今年7月,两人破镜重圆,并于7月17日登记复婚。7月20日,两人在桐梓县一酒店举行复婚喜宴,邀请亲朋好友参加。
“经我们调查,余某与成某操办的酒席,属于县里规定的违规办酒范畴。”桐梓县纪委有关人士说,7月18日,该县下发的《桐梓县整治城乡“滥办酒席风”规定》中明确规定,公职人员结婚只能办初婚酒。因此,县纪委决定,对违规操办酒席的余某与成某,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礼金77500元收缴,并追缴廉政责任金1万元,责成主管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和遵义高速公路应急大队,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处理,还将扣发余某夫妇全年绩效工资的30%。
另外,桐梓县纪委对制止违规办酒不到位的娄山关镇中心学校校长邓某、常务副校长王某全县通报批评,分别追缴个人廉政责任金2000元,对娄山关镇中心学校追缴单位廉政责任金5000元。
桐梓县纪委还发现,成某、余某的婚宴共预订酒席25桌,实有29桌,近300人参加。赴宴的有该校教师张某、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令狐某、县公证处工作人员胡某、大河中心小学教师谢某、县质监局退休干部罗某,这5人因违反规定吃酒,每人追缴廉政责任金500元。
对于被查处一事,当事人余某夫妇未接受采访,也未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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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纪委:只允许办初婚酒
据了解,余某复婚办酒被查处,在桐梓县系首例。
对此,桐梓县纪委有关人士说,此前该县出台的规定,只明确禁止操办婚丧以外的酒席,但有干部钻空子,打着办“再婚酒”的名义,大肆操办搬家酒、生日酒等。纪委称,对于这种现象,此前没有处罚依据,纪委接到举报也无法查处,“所以纪委才明确规定结婚只准办初婚酒。”这位人士说。
据悉,今年7月30日,桐梓县5个乡镇及县教科局、县卫生局,就因制止滥办酒席不力,被县纪委约谈。(本报记者 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