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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不应忽视大学校园

2014年08月28日 15:56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8月21日,22岁女大学生金某独自一人乘火车到济南转车,遭52岁嫌疑人代某搭讪,并以30元价格搭乘电动车,随后被代某将其强奸后带回住处,大约4天的时间对金某实施了捆绑、堵嘴、殴打、恐吓、强奸,并利用性药品和性工具对金某实施多次性虐待(详见昨日本报AA10版)。

  而就在18日,重庆警方证实,8月9日18时搭错车后失联的重庆女大学生高渝,确定已被车主杀害,凶手已经落网。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华网又有消息称,家住吴江桃源的19岁女孩高秋曦在南京上大二,暑假里一直在南京打工,直到8月10日回家,计划12日返回南京,但当天下午6点后,与家人失去联系。家人四处寻找无果,于15日报警。目前微博、微信、QQ空间等所有的通讯方式都已尝试,但整整14天过去了,仍无她的下落。

  3起事件,3个花季少女,一个已亡,一个身心受到极度摧残,一个生死未卜,3个女孩子的遭遇令人同情,但同情之余,也应该引起所有人的警觉和反思。除了犯罪分子的穷凶极恶之外,至少从前两起事件中,可以看出来两个受害女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有多么差。大学生活作为大学生进入社会开始独立人生的第一站,而这一切从头开始的时候,不大容易被同学们重视的往往是安全问题。从这几起频发的事件来看,目前大学生安全意识薄弱、轻信他人、遇到危险不会自救自保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生命高于一切,每一个人都应该是自己生命的第一保护神。社会纷繁复杂,潜藏着各种风险。一个人的生命安全仅仅依靠警方、社会、学校和家长的保护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帮助每一个人,特别是相对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犯目标的女性、儿童树立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观念,并有效掌握防范识别和自护自救知识,锻炼自护自救能力,使他们能够果断正确地进行自护自救,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2008年,首届《开学第一课》在汶川大地震和北京奥运会的背景下,以《知识守护生命》为主题,对全国中小学生进行应急避险教育和生命意识教育。这3名出事的女大学生,也应该在2008年上过“安全第一课”,但安全意识却并未留驻在她们的脑海里。由此可以看出,安全教育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简单知识,学会了就永远忘不了。警钟必须长鸣,才可能培养出长久的安全意识。除了走进中小学,安全教育也应走进大学校园。因为大学生虽是成年人,但大多数都是第一次离开家庭走进社会,没有了父母的贴身护佑,他们的安全只能由自己负责!

  一愿逝者安息,二愿凶犯受到严惩,三愿悲剧永远不再重演!(蔡宁祯)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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