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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探访南京多家学校:不少学校有民警护学

2014年09月02日 11:2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石鼓路小学有保安把守出口。梅建明 摄

鼓楼一小的保安向记者展示防爆钢叉。邢媛媛 摄

  昨日上午,湖北十堰发生学生家长进入孩子就读的小学伤害师生,造成多人死伤的惨剧,正值全国中小学新学期开学第一天,这起惨剧让人震惊、扼腕叹息,同时也使得家长们更加关注校园安全。南京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校园安全防范方面做得如何呢?记者在当天放学时段对南京7所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了探访,发现他们的门卫制度和接送孩子的制度基本都落到了实处,随机采访的一些家长也表示放心。

  游府西街小学

  一年前就有民警在校门口执勤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先来到了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的游府西街小学,此时大部分学生都已经离开校园。见记者面生,一名保安主动迎过来,问记者找哪位。记者想以找人的借口进入小学,保安师傅告诉记者,要先电话联系好。

  在校门口,扬子晚报记者见到了正在组织学生放学的胡老师,对方告诉记者,他中午就听说了湖北十堰的这起悲剧。“学校立即组织班主任清点班级人数,并在放学时全部到岗。”胡老师称,现在班内还有几位孩子家长没到,他正在等候这些家长,等家长到了,孩子才能离开校园。同时,胡老师告诉记者,早在一年前,淮海路派出所在校园门口设了两个岗,一名女警,一名男警。女警负责梳理校门口交通秩序,男警则负责在校门口巡逻。

  在不远处,记者见到了淮海路派出所的民警张警官。对方告诉记者,他是接上一班民警的岗,在这里执勤。“我这班岗并不是可有可无。”张警官称,越是上下学的尾声,案发可能性越大。张警官称,他知道湖北十堰所发生的悲剧,因此在到岗前,就收到招呼,要集中精力,保证校门口的平安。张警官称,会观察每一个在校门口逗留的人,如果遇到不对劲的,会立即上前盘查。前不久,同事就在这班岗上抓住了一名不法分子。

  鼓楼区第一中心小学

  保安室里还有防爆钢叉电警棍

  昨天下午3点45分,记者来到位于上海路上的鼓楼区第一中心小学前门,门前马路车来车往,十分繁忙,记者看到,校门前的自动伸缩门打开了一个口子,只有稀稀拉拉几个家长领着孩子出门,记者径直走入校门,入口处的警卫室里的保安朝记者看了一眼,既未阻拦,也未多问。

  家长和外人怎么可以从校门直来直往呢?正领着孩子出门的苏女士回答了记者的疑问:“现在都放学了啊,孩子们都走了。”苏女士表示,孩子上下学,家长都不允许入校的,但放学后,家长是可以进入学校的。

  说起校园的安保措施,该小学总务处主任徐老师向记者介绍,当天早晨上学的时候,辖区派出所的王警官已经来过,帮助维持秩序,平时她来得也比较勤快。学校有十分严格的护导制度:警卫室配备专职保安一名,早七点到晚五点全程看守校门,除执勤老师外,四个副校长轮值,每人一周,行政主任中每天都有两人投入到护导工作中去,其中,上学、放学、课间都是护导老师们巡视的重点时间。

  家长不允许进校园,如果有特殊情况,也有严格的约访制度保障。徐老师表示,如果老师约见家长,会填写学校印制的约见单,由孩子递交给家长,家长凭着约见单到警卫室登记方可进入。如果没有约见单,要进入校园,也要经过一个手续,警卫室朱师傅告诉记者,来访家长先要和受访老师联络,在取得对方同意,并告知警卫室的情况下,还要填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被访者姓名、事由等几项内容的会客单,这张会客单在来访者进入校园办完事后,要经受访者签字,回执交回警卫室。

  在中心小学值守8年的朱师傅告诉记者,他们这个校园警卫大队的队员都是经过专业训练过的,保安公司还特地为他们配备了四小件,即防割手套、防爆钢叉、辣椒水和电警棍。

  石鼓路小学和秣陵路小学

  上课期间不允许家长进校接孩子

  昨天下午3点30分左右,另一路记者来到位于秣陵路的石鼓路小学,此时已是学校放学时间,在校门口等待的众多家长翘首寻找各自的孩子。记者看到,石鼓路小学外面的电动伸缩门是打开的,但在里面专门辟出一大块地方,用铁栏杆围住,并分成两块。一块开通了一个窄窄的通道,专门放学生出校门,在这个出口处,有三名保安把守。另一块则是同样用铁栏杆围起来的区域,一个牌子上写着“家长等候区”,上面支起了遮阳篷,还摆了多张椅子,不少家长耐心地坐着等候。

  记者以高年级一名学生家长的身份,试图进入学校。一名保安对记者进行了一番询问,然后告诉记者,高年级要等到4点多以后才放学,现在不允许进入,等孩子们都出来后,如果没见到孩子,可以让记者进去寻找。一位家长称,学校不允许家长进去,再说如果孩子在上课,会影响他们,坐着等等蛮好的,学校为家长考虑得比较周到。下午4点左右,记者来到相距数百米远的另一所小学秣陵路小学,这所小学门前场地太小,放学时间虽然错开,但门口还经常出现拥堵现象。不过,尽管如此,保安把守比较严格,不允许家长进入。姓魏的保安告诉记者,他早已接到了校长关于湖北十堰发生家长进入校园伤害师生的通报,让他要加强看守,不允许家长进去接孩子。记者在现场时,高年级的学生还在上课,有零星的低年级的学生出校门,魏保安每次都是打开电动伸缩门让学生安全出去后,立即关上。

  长江路小学

  陌生人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扬子晚报记者随后来到了位于玄武区长江路上的南京市长江路小学。此时,老师正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校园。记者看见,所有学生必须在学校内等候,不许出校园。而校园外就是等待孩子的家长,孩子只有见到了家长,才能离开校园。

  扬子晚报记者假借孩子亲戚为由想混进校园,不想却被校园保安一把拦了下来,“不行,你必须联系班主任。”在校门口,扬子晚报记者走访了一名前来接孩子放学的家长黄女士,对方告诉记者,她中午就听说了这个事情,立即就给孩子打去了电话,下午还提早下班,在校门口等孩子放学。“我家女儿今年才上二年级,遇到这种事情父母最伤心。”黄女士称,她也很早就开始教育孩子,对突然靠近的陌生人要保持足够警惕。

  长江路小学保安杨师傅告诉记者,学校对出入制度一向有严格规定,陌生人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即便是熟人也要事先联系好。随后,杨师傅称,他一直在学校当班,对湖北十堰发生的悲剧并不知情。听说了这件事后,杨师傅感慨很深,他告诉记者,校园保安身上也配备了辣椒水,警棍等。“虽然有武器在手,心里还是觉得不踏实。”杨师傅称,因为每天学校的保安只有2名,如果万一遇到不要命的凶手,担心还是无法控制。对于湖北十堰发生的悲剧,杨师傅称,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学校能和属地派出所联动,因为上课期间,校门都是紧闭的,外人根本进不来。最危险的时候就是上下学期间,如果在上下学期间在校门口能有民警巡逻,这对有破坏校园这种想法的人将是一个很大的威慑。

  江苏警方:

  2010年就制定了校园安保规定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内保总队总队长周操,周总队长告诉记者,2010年,全国发生多起校园伤害案件后,省公安厅和教育厅就制定了《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安保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例如规定中小学、幼儿园至少应聘用2名专职保安人员,寄宿制的至少应聘用3名专职保安人员;在校园出入口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机动车辆减速装置,有条件的可设置防车辆冲击设施;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查验、登记进入校园的人员、物品和车辆,严防来历不明人员、未经批准的校外机动车、非教学用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可能伤人的动物进入校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学、放学时的接送制度,明确接送时间、手续等。江苏警方一直将中小学、幼儿园作为治安保卫工作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南京警方有关人士表示,南京在落实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方面,贯彻制度是比较彻底的,在对校园辖区派出所的检查中也发现落实情况比较好。

  记者在探访中,对照该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如门卫制度和接送制度的具体规定,发现各个学校落实得确实比较规范。而辖区派出所民警和护学岗的交警也比较尽职,特别是配枪上岗的护学岗也很有威慑力,特别让家长们放心。当然,在上学和放学时段并不是所有学校都有民警在门前执勤。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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