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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开学不收礼”需制度约束

2014年09月02日 14:28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教育部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洛阳市市直中小学全体教师积极响应,将签署一封不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的个人承诺书,并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见8月30日《洛阳晚报》)

  美好的暑假已经结束,同学们步入了新的学期。按照往年惯例,为了求得老师对自己孩子能够多“关照”,从送贺卡到送物品,再到重重的“礼金卡”,新学期送礼俨然已成常态。

  这不仅会破坏教育本身的纯洁性,无形中也损害了师道的尊严,最终会给教育带来极大危害。而今洛阳市市直中小学全体教师签订不收礼品的个人承诺书,就是在以承诺的形式提醒教师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严格自律。

  与签订承诺书相比,完善的制度更能发挥效用。新加坡曾规定教师节收礼超过50新币就属受贿,我国香港也规定老师收礼最重将面临10万港元罚款及3年监禁。借鉴上述经验,我们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对教师收受礼金礼品数额、形式及相关处罚做出明确规定,如此才是拯救教师形象以及整顿整个教育行业各种不良风气的一剂良药。(杨飞)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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