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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出6种方法激励科技成果转化

2014年09月05日 11:32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科技工作者们注意啦!可凭科技成果向企业作价入股,享受股权奖励,股权价值总额最高可达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50%。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政府官网获悉,《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近日发布,提出入股奖励、收益分成、股权奖励、股权出售、期权奖励、分红奖励6种激励方法。

  《办法》规定,凡由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含科研型事业单位)及其出资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均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激励对象限定为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项目负责人、对主导产品或核心技术成果改进作出重大贡献的主要技术人员,以及对科技成果开发和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经营管理人员。

  《办法》指出,对同一激励对象不得就同一科技成果转化进行重复激励。不得面向全体员工实施激励。受激励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得超过激励对象总数20%,经营管理人员获得的奖励不得超过激励价值总额的20%。

  激励方式上,考虑到企事业单位不同科技成果、不同转化方式在不同阶段的政策需求不完全一致,《办法》提出入股奖励、收益分成、股权奖励、股权出售、期权奖励、分红奖励6种激励方式。

  《办法》明确提出实施备案制,即激励对象、激励额度及分配原则等要素构成的分配方案,由实施主体根据规定自行制定,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即可实施。

  据悉,今年我市拟选择5-10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改革,主要涉及地矿、IT、农业等领域。(重庆晚报记者 张水红)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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