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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次品课桌椅实乃一阵阵渎职警报声

2014年09月11日 08:5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又到开学季,政府原本为学生更换10万套桌椅,却未想花1500万元采购的全是“次品”。网友质疑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大手笔”招标购买的为何全是问题产品。这桩发生在湖南邵阳县的怪事,引发社会关注。(9月10日《新京报》)

  虽说招标合同写得明明白白,“应该先验收后送货,如果不能通过验收,厂家必须换货,并承担违约责任”云云,但早于今年7月底,这批采购数量多达10万套的“次品”课桌椅,就被“精挑细选”而中标的6家供货商全部运到了各学校。如今,未经验收的“次品”课桌椅堆在学校,退又没法退,用又难用,这哪里有惠及教育发展的为民“办实事”的样子?

  政府采购的10万套崭新课桌椅,因其质量低劣,已被质监部门定性为全部“货不对板”。譬如,标书上要求课桌中钢材为1.2毫米厚,但所有供应商的桌子钢板大多不到0.9毫米厚,“缩水”近30%;此外,5家企业的产品还存在焊接不平整、涂层碰伤、有锈迹等现象。对此明显的质量缺陷,供货商尽管均已默认,却仍振振有词地辩称,“实物肯定没有样品工艺那么精致,用料上的一点误差总是有的。”公众不禁要问,倘若这些课桌椅换作是居民家具,你拿这种货色敷衍顾客,谁肯付你一分一毫的购货款呢?

  明知“货不对板”是违约,还是“组团”先把货来送。那就无法不让人疑窦丛生——莫非这一张张的“次品”课桌椅,其实就是一阵阵的“渎职”警报声;要是没有外界的纷纷举报,或许上千万元的采购货款,早就稀里糊涂地如数付给了有关商家?至于如今网民曝出的“临时更改开标地点、超额收取保证金、中标企业资质存疑”等各种采购“违法”之嫌,大概也很难被聚焦质疑,统统归于“程序合法”而轻松掩过了。

  政府招标采购制度的设计初衷,是让其成为一种杜绝暗箱、防止腐败的“阳光制度”。但实话实说,这些年来,由于操作透明和权力制衡方面的不够完善,进而也造成了公开公正的监督乏力,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包罗万象的政府采购,往往更易滋生权力寻租的空间和温床,且演变成了坊间流传的“分散猫腻”走向“集中腐败”。

  现在外界尤其注目的一点是:按照招标文书的要求,当地政府部门信誓旦旦的“严把产品质量关、资金拨付审批关,对不合格产品一律拒付货款”等承诺,将以什么方式来确保全程透明、阳光公开?谁又该为此事承担责任? (司马童)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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