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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淡化校长行政级别

2014年09月12日 09:5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今后深圳的学校在人才评价和使用上有了充分的自主权:政府不再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由学校评聘合一。同时,深圳还将淡化校长行政级别,设置独立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序列,校长不用再和教师“争夺”专业技术职称。

  据深圳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鲁江介绍,今年深圳将出台多重举措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首先是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圳市委市政府已把此项工作列为《深圳市2014年改革计划》重点任务。目前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已经启动,15所市直属学校首批约60名教师,已于新学期到结对学校或联盟学校交流任教。

  据鲁江介绍,今年11月,深圳将启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其中包括对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合一。今后政府不再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由学校组建评聘委员会,制定评聘条件和标准,在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时,择优进行评聘。学校也可定期对全体或部分教师重新进行聘任。此项改革旨在落实学校在人才评价和使用上的自主权,实现人才评价和使用主体的统一。

  为激发校长工作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深圳还将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鲁江说,深圳将淡化校长行政级别,设置独立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序列。改变目前校长和教师“争夺”专业技术职称的现状,将中小学校长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序列中,过渡到独立的校长职务通道,建立专业的职级评定标准。据悉,未来深圳市校长将分为特级校长至8级校长,设置若干等级分级聘用,并建立与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相配套的工资制度,增加相应的职级津贴。(记者吴俊)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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