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教师性侵案真的在“频发”吗?

2014年09月26日 14:05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公共媒介对性侵案件的频繁密集报道,事实上并不意味着性侵案件在当下农村更为频发,甚至真实情况可能恰恰相反。

  近日,诸多媒体密集报道湖北、湖南等地农村学校教师性侵学生的个案,这给社会公众造成直觉性的强烈刺激,似乎近期内性侵案件相比以前频发。由此,评论者纷纷将事件发生的逻辑再一次简单归因于教师职业道德滑坡、社会底线沦丧、法律观念缺位、保护措施不力等可任意套用的万能分析模版之中,提出的相关建议也自然是要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加强学生教育防范、提高社会保护力度、完善法律救济体系等万能解决方案之中。事实上,性侵案件突然频频曝光,这一现象本身就亟待我们去反思更多深层性的因素。若不去追问这些因素,希冀提出真正富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难免困难重重。

  性侵案件真的频发了吗?著名的传媒学大师——加拿大人麦克卢汉曾提出一个重要观点:媒介即讯息。这无疑提醒公众需要知晓——媒介不仅通过其对事件原相切割包装后的内容影响公众,甚至通过媒介本身形式的改变直接影响公众的思维习惯。公共媒介对性侵案件的频繁密集报道,事实上并不意味着性侵案件在当下农村更为频发,甚至真实情况可能恰恰相反。

  要得出性侵案件确实日益频发这一结论,尚需借助于更多的社会学实证研究方法通过“科学抽样”、“严格控制因素变量”、“同期对比”予以深度检验。首先需要科学确定规模人群中性侵发生率的标准值、特定区域内特定群体的性侵发生率标准值以及严格认定的性侵认定指标,然后在对研究对象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时期特定空间特定群体的性侵发生率比对检验,同时剔除误差率之后,才能得出性侵案件是否更为频发的合理结论。目前来看,此类实证性研究尚缺,故真实结论还很难判断。

  因此,诸多媒介近期密集的个案报道并不能从社会学意义上宣告农村学校教师性侵学生的行为真的比以前更多。相反,另外一套可能性的假设是:农村学校现在的性侵案件或许较之以前少。一方面,因为现在农村学校中学生和农户家庭个体权利意识的苏醒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性侵行为发生后的救济渠道更为广阔(不仅有司法渠道,还有更为便利的媒体监督渠道)。另一方面,城镇化快速推进下不断与外部异质性空间接轨而不断法理化、开放化了的村落社区,已经有了性侵行为发生后敢于公开追责的社区舆论支持系统,“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逐渐被个体与社区共同体更为强烈的权利保护意识所替代。由此,反过来想,性侵个案能够被公共媒体密集报道这一社会现象,反而真实说明了农村性侵案件发生后普通大众更为理性化和公开化的表达方式,更为常态化和务实性的处理策略。相对于情绪化的片面指责道德滑坡、法治缺位等因素而言,这反而才是真正制约农村性侵违法行为蔓延的针对性办法。由此可理性推论,性侵案件之所以能够被媒体公开化曝光,反而是农村个体法律观念提升、社会保护措施增强、公共性社会底线提升的结果。另外,如果实证结果进一步证明当下性侵案件减少,是否可以证明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提高了呢?笔者认为需要格外谨慎将职业道德和性侵作简单的交叉分析。

  当然,以上推论尚未经实证检验,但笔者在此将该问题提出的意义不在于检验本身,而在于提醒更多的公共评论者:事实真相可能还有另外一面。因此在面对公众发言时,需要更为专业化、科学化和细致化的社会科学研究作为支撑,同时需要特别小心将尚未经严格证明的结论当成不证自明的前提而展开“意见式”评论。(-李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西南大学教育政策研究所、东北师大农村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编辑:朱峰】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