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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小学校舍将每学期至少“安检”1次

2014年09月26日 15:04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我省下发通知,要在全省所有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建立起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
  我省将建立校舍年检制度,对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1次进行不定期年检。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区、山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其防险自保设施应通过水利、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否则不得交付使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报告同级政府,优先纳入当年中、省教育投入项目。
  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如因校舍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要依法承担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减少本地政府投入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等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郭妍)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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